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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立医院药品将全“监控”
作者:王晓波
时间:2013-02-22 10:06:57
昨日,辽宁省卫生厅转发了《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要点》,其中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此项工作辽宁从去年就已经开始筹备,预计今年我省将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
关键词: 监控 药品 医院

  昨日,辽宁省卫生厅转发了《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要点》,其中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记者了解到,此项工作辽宁从去年就已经开始筹备,预计今年我省将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届时,“问题胶囊”、不合格药品、违规疫苗,这些药品今后即使已经送到医院,也将立刻被发现。

  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共307个品种建立电子监控。这些药品的每一批次、每一盒(瓶)上都将有自己唯一的电子监管码。只要在电子系统上输入这个条码,就可以查到它的来龙去脉,从哪个企业生产,被哪个企业购买、批发到了哪些药店。

  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辽宁紧随国家的脚步,目前已经在药品(疫苗)生产、流通企业建立了电子监管系统,让所有的药品(疫苗)拥有了“电子身份证”,实现了对其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有效监管。

  2012年,辽宁省卫生厅表示,辽宁将进一步完善对药品的监管系统,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这将实现对药品(疫苗)从“出生”到患者手中的全程监管。

  据了解,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防病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以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根据计划,这些卫生机构配备统一的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承建商提供,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安装。

  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满足药品(疫苗)核注核销需要。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备数字证书,满足卫生行政部门查看本辖区药品(疫苗)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异常预警。

  系统启动后,对进入机构的药品采取全面监控,对药品的“身份”、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在患者使用时,一旦出现问题,机构将通过电子系统将马上完成核注核销药品(疫苗)、药品流向查询、快速追溯和召回,迅速处置药品不良反应。

  据了解,目前正在建立电子系统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全国的安排,预计到2015年底前,全国将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覆盖。这也就表示,未来我省的药房也将全部引进药品的电子监管系统,届时,借助于药品电子监管码,可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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