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无锡市经信委召开2013年度无锡市物联网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发布暨网上申报培训会。会上发布的《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物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披露,2013-2015年,无锡市每年筹集和整合包括部、省、市、市(县)区在内的专项资金5亿元,3年共计15亿元,其中市本级2亿元,市(县)、区配套不低于1亿元,用于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规模发展。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各级资金均已落实到位,在无锡的发展历史上,为某一个产业发展设立如此大规模的专项资金,绝无仅有。
应用示范、创新建设、规模发展皆可获支持
在具体的支持内容上,与《政策意见》同时发布的《无锡市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支持开展典型应用示范,对由示范区内企事业单位在示范区内投资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支持,项目进度超过70%、实际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物联网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本地采购率不低于50%的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物联网本地采购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行业应用和综合性应用示范也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对围绕应用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对项目进度超过50%且研发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物联网技术研发项目,可按照不超过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同时,我市大力支持物联网产业化和企业规模发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产业化市场前景的物联网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项目进度超过70%、实际投入超过300万元,且技术设备投入占比超过70%的,可按照不超过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贴息或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培育物联网领域的重点企业,对物联网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超过50%的企业,可按其连续两年对地方税收贡献的增长部分给予10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指南》明晰申报路径,方便企业参与
为方便企业申报专项资金,会上还发布了《2013年度无锡市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从《指南》中得知,扶持资金主要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物联网应用示范(A 类)、技术研发(B类)、标准制订(C类)、公共平台服务(D 类)和产业发展(E类)等。申报单位需具备在无锡行政辖区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国家“211”高校的二级法人等条件。在申报项目基本要求中值得企业注意的是:申报项目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开工,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应用示范项目(A 类)、技术研发项目(B类)和产业化(E1类)项目的实际投入额分别在50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实行单独设账核算。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网络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情况可登录市经信委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81821682、8182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