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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技术助浙江全面实现归档报结和诉讼档案电子化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时间:2013-09-30 08:37:27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智能化安全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在部署档案电子标签智能化试点。“电子标签就像案件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可储存档案类别、名称、内容摘要等信息,借助物联网RFID技术,无需直接接触案卷即可进行案卷信息的读写、传输,从而实现档案定位、库房智能盘点、安全监控等。”
关键词: RFID 档案 电子标签

  “我没有想到,25年前的案子,现在还能找到调解书!”日前,市民胡大妈来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室,通过电子查阅打印了一份1988年的离婚调解书,“原以为法院搬掉后,那么久的案件可能再也找不到了。”

  胡大妈为申请低保,证明单身的唯一材料就是这份离婚调解书。当她把来龙去脉告诉鹿城法院档案员,在核实身份之后,档案员坐到电脑前,“鼠标点点”几秒钟就查到了当年的卷宗,打印出了调解书。

  这“鼠标点点”,在浙江全省法院实现已结案件的网上调档、网上查阅。据统计,数字档案系统投入使用以来,鹿城法院当事人及代理人查阅、抄录、复制案件材料达2528人次,干警累计使用系统查询档案38826次,法院档案使用从“纸来纸往”走向“网来网去”。

  为有效规范办案流程的最后环节,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案卷归档久拖失控的积弊,彻底杜绝“抽屉案”的存在,防止司法不廉不公行为的发生,浙江法院自2010年以来逐步推进归档报结工作。自去年12月23日开始,全省法院所有案卷一律在归档后由档案管理部门点击“结案”日期,做到随结随归,并率先以归档数作为结案数,计算各项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数据和司法统计数据。今年在全省法院实现归档报结的基础上又全面启动档案数字化采集、存储和处理工作,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对历年来诉讼档案及文书档案实施电子化扫描,并上传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省已结案件网上调档、网上查阅。

  据了解,与长期以来实行的案件审结后三个月内归档不同,归档报结指的是案件审理执行结束后,承办书记员将该案的诉讼文书材料,按照归档质量要求整理立卷并移交本院档案部门检查合格后归档,该案件即属报送结案完毕,归档日期为案件报结日期。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智能化安全管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在部署档案电子标签智能化试点。“电子标签就像案件的‘身份证’,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可储存档案类别、名称、内容摘要等信息,借助物联网RFID技术,无需直接接触案卷即可进行案卷信息的读写、传输,从而实现档案定位、库房智能盘点、安全监控等。”该院信息技术科科长刘克勤说。以一个库存60万册案件卷宗的法院为例,原来手工盘点一次库房需要3个月,用电子标签后仅需3天就可完成,解决了法院档案卷宗交接繁琐、盘点不清、费时费力等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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