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卢政 摄
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是医改目标之一。
医改3年工作方案发布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后年要降到30%以下
本报讯 (记者汪万里)《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月初由市政府印发,提出在3年内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领域的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人均期望寿命达76.8岁
《方案》详细设置了3年内要实现的目标,诸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等。
更为引人关注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此外,“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8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5/10万以下、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等也成为主要目标。
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
按照现行规定,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不足15万元的,一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50%,三级医院报45%。若超过15万元,则赔付更少,这使得不少家庭因病致贫。今年东莞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尹利平等人提出《关于完善社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呼吁提高重疾报销比例。
根据《方案》,上述状况有望得到改善。《方案》指出,将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要有效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形成共同保障大病救治的合力。
此外,东莞还将研究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的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医保参保率达到98%
《方案》还要求到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8%,重点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且不低于20万元。通过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结构调整,使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增加社区门诊医疗待遇。
基本医保即时结算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一卡通”项目建设,实现社保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认互用,并强化应用效率,方便群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