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如有遗失、损坏,需携带身份证及时到相应的银行和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遗失的既要到银行挂失(工本费30元),又要到经办机构(或参保地社保所)挂失(提供身份证和免冠彩色相片1张),三个月后补发。参保人因保管或使用社会保障卡不当造成损失的,经办机构及相关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
社会保障卡包括芯片和磁条两部分,磁条等同于银行账户,不能在医院直接结算的待遇通过该账户发放,使用前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工行储蓄所开通并加设密码;芯片功能主要用于住院、门诊慢性病治疗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居民改参职工医保后应及时更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可在本市任一定点医院、药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