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全面启动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技术规范验证工作。这是交通运输部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的“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王水平专门对《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了解读。
——已有254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发行3.5亿张——
公共交通一卡通在我国起步于1999年,近年来取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54个地市级以上城市发行了公共交通一卡通,总数超过3.5亿张,使用范围覆盖了公交、地铁、出租汽车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应用功能扩展到小额消费支付领域。但各地公共交通一卡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标准不一、各城市间不能联通、无法实现大规模联网应用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交通一卡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2012年12月29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移动支付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应用。加快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实现跨市域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
根据这一指导意见,2013年3月2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试行)>验证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启动了试点验证工作。
——2020年全国基本实现跨市域一卡通互联互通——
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的重点是解决群众持卡跨地域跨交通方式使用问题。按照计划,互联互通工作争取到2016年,初步完成大中型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的跨市域、跨交通方式使用;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跨市域的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为实现这一目标,交通运输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顺应群众出行需求,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提出了“统筹兼顾、兼容并蓄、逐步替换、平稳过渡”的发展思路,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努力,通过以点带面、先区域后全国、先验证后推广的方式,先在全国选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等部分区域开展联网工作,逐渐过渡到全国联网。同时,积极考虑在更多交通方式和行业中的应用,满足群众多样性需求,为一卡通行业创造更大的发展和服务空间。在实施过程中,将切实保护公共交通一卡通企业利益、不增加群众负担。
——形成一个国家标准并建设国家级清分结算平台——
在前期深入调研和统一行业认识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技术规范》,包含了卡片、读写终端、技术接口、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为确保技术规范的安全、可靠、适用,交通运输部在江苏、广东、吉林3省及37个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组织对技术规范进行全面验证,修改完善后向全国推广,最终形成国家标准。同时,组织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牵头建设国家级公共交通一卡通清分结算平台,着手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一卡通支付业务的跨地域清分结算。
近期,交通运输部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行业发展指导意见,为行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对行业和群众关心的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务价格、服务质量、风险控制等方面问题也将相继出台有关管理政策。
——实现跨地域使用和多种运输方式间互联互通——
一是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前提下,重点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的跨地域使用,同时更加注重多种运输方式间的互联互通,包括城市交通、城际轨道、道路长途客运、水上客运等。二是结合国内外最先进的技术,充分兼容现有各地正在使用的技术标准,保障未来的升级改造平稳完成。三是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互联互通的需求基础上,充分尊重当地特色,提供各个层次的个性化服务。四是通过管理政策与行业自律,形成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各种乱收费和垄断谋利现象,推进公开透明,促进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四方面措施推进互联互通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统一领导,各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实施。
二是抓紧政策制定。交通运输部将充分听取行业意见,结合试点验证工作,制定出台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相关政策,做好包括业务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顶层设计。
三是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清分结算、服务价格、风险管控、绩效评价等制度规则,规范发展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发挥政府社会管理作用的原则,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组织行业和市场力量,并支持地方一卡通系统进行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