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获悉,我市出台贯彻全省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将开展“榕城一卡通”升级改造,实现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一卡通用”。
今年建设4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
目前,我市已经编制了公交发展规划,并获得国家“公交都市”试点城市称号。下一步,将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为契机,构建高质优效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今年计划新增优化公交线路20条,新增更新公交车400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400个。
我市计划至2018年,分批新建和改建公交场站19处(其中2014年建成2个),升级改造公交站台100座;强化公共交通与大型居住区、集中就业区、重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在常规公交网络的基础上,建设小区公交、商务巴士、旅游线路等特色公交服务;绿色公交车比率达到60%以上。
我市还将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今年至2017年,全市建设陆岛码头14个,接线工程6条6.824公里,管理房6个,渡船更新6艘。其中:长乐陆岛码头1个、连江陆岛码头9个、罗源陆岛码头2个、福清陆岛码头2个。今年度完成陆岛码头2个;明年度完成陆岛码头5个;2016年至2017年完成陆岛码头7个。
在交通枢纽候客的士有望不交费
我市将实现不同运输方式无缝衔接,促进客运“零距离换乘”。目前,我市已在火车北站、汽车南站等客运枢纽站设置了出租车专用通道,下一步将推进出租车免费候客站点的建设,以及取消现有出租车候客站点收费。通过出租车候客站点的建设,实现旅客换乘接驳的无缝对接,实现“零距离换乘”。
我市将在综合客运枢纽、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主要换乘站周边,配套建设小汽车、自行车停车设施,方便换乘,并实行优惠的停车收费价格,鼓励公众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
今后,我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有序地投放出租车运力。新投放出租车实行“公车公营”,车辆所有权和牌照经营使用权均归企业所有,企业与所聘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依法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交社会基本保险。
目前我市出租车已通过华威易行通、电信、移动、创想等运营平台提供电召服务。同时,在新投放的部分出租车上推广安装具备电召服务、定位追踪、远程控制、录音拍照等功能的智能终端。
我市对出租车企业的资质等级、基本条件、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并相应进行奖惩;实行驾驶员记分考核管理,考核驾驶员日常经营行为、车容车况和文明服务等,并按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相应惩处。
出租汽车电召覆盖率将达100%
今年,我市计划在“两横一纵”三条主干道(即东街—东大路、乌山—古田路、五四—五一路)开展“小而全”试点,安装52套电子站牌设备。2018年前建成福州市公共交通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公交智能调度和全程监控;推进公共交通综合调度系统与公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对接,实现公交优先信号控制。
我市将以“一套终端、三大中心、七个系统”为主要内容(三大中心: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数据资源中心、出租汽车监控指挥中心、全市统一特服号码的电召服务中心),实现出租汽车电召覆盖率达到100%。
目前,我市已在新投放出租车上完成先期试点工作,计划今年全面推开工程建设,更新改造现有6045台出租汽车车载终端。通过试点工程建设,提高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司机安全,缓解城市拥堵。
此外,我市在已开通的“两马”航线和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黄岐至马祖往返试运行航线基础上,继续积极协调做好第二条黄岐至马祖北竿客运航线筹建申请工作。同时,加快琅岐对台综合客运码头建设,将其打造为福州对外交流和开展两岸海上客运直航的综合性枢纽和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