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1条,涉及社会治安防控的多个领域,包括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意见》明确,中国将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统一共享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据4月14日《新京报》)
不难看出,这个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的“一卡通”投入使用后,立竿见影的效果主要有:严防针对公共场所的暴恐袭击、娱乐服务业推动实名制登记、视频监控覆盖将越来越密集、全国中心城区实行全网格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助阵治安防控等。可以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将更严密,将从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转变,而且无论从涉及面还是严格程度来看,“一卡通”都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网络虚假信息泛滥以及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管理的隐患。可以说,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如果掌握在不法分子手中,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但是同样,信息技术也会为立体化社会防控网络建设插上翅膀。《意见》明确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内涵丰富、细则到位,为全面信息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描绘了一幅蓝图,为各地区、各单位对政策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当然,每一项政策和法规的出台,都会有质疑的声音出现,比如“一卡通”征求意见刚一公布,就有人提出“隐私安全”的疑虑,这是好事,提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杜绝漏洞、更加完善。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政府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方面所做的努力,“一卡通”能给予我们更多的安全感,社会将更加和谐有序,要读懂其背后的深层意义,看到其在打击违法犯罪、构建诚信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