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吉林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吉林省重点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省运输管理局就吉林省“交通一卡通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悉,今年交通运输部将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列为年度贴近民生十件实事,并确定了23家城市为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年底前实现互联互通。届时百姓持试点城市公交卡可到全国23个试点城市乘坐公共交通车辆。
吉林省“一卡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长春、吉林、通化市作为吉林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试点城市,2015年底前实现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到2020年逐步实现省内主要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吉林省提出,已开展公共一卡通建设的地区和城市,要严格按照部技术规范进行改造,做好清分结算平台对接、密钥系统建设和灌装、终端机具升级改造、互联互通卡片发行等工作;未开展公共一卡通建设的城市,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系统建设,确保吉林省长远目标的实现。吉林省正开展省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清算平台调研工作,逐步实现省内一卡通企业与清分结算平台的对接。
据了解,长春市有公交线路174条、轨道线路2条,公交车辆4551辆、轨道车辆117列;吉林市公交线路68条、公交车辆986辆;通化市公交线路36条,公交车辆346辆。2015年底,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要实现106条线路和2032辆车辆互联互通。
此外,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建立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技术问题处置。各地要建立本地管理组织,确定本地实现一卡通互联互通城市范围、互联互通时间和工作进度安排,定期上报本地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