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漫游’,报销不愁。”这个愿景在梧州即将变为现实。1月12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梧州市将于近期向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发放社会保障卡,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广西区内异地就诊或购药直接结算。
保障卡功能更全面
据悉,社会保障卡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是一张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支持医疗费用结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业务,具有储蓄、转账、消费等金融借记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
记者对比原有的医保卡发现,即将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安全性更高且适用范围更广,市民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及购药直接结算。据悉,目前暂时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区内异地就诊或购药直接结算。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平台正在开发中,待平台建成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广西区内异地就诊或购药直接结算。
另外,梧州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为在梧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失业、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在梧州市就业、参保的外地人员,均需制发社会保障卡。
分期分批制卡发卡
据梧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梧州市社会保障卡由所属制卡金融机构负责发放,制卡完成后将由金融机构通知个人或单位办理领卡手续。参保人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工本费,补卡、换卡则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
另外,梧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全市制发卡工作量大,发卡工作将采取分期分批制卡方式进行,因此可能存在同一单位分不同批次、时间领卡的情况。社会保障卡由参保人员签领并激活后,原医保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安全转移至社会保障卡,原医保卡的医保功能自动作废,但金融功能可继续使用。市民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首次持卡就医购药时须使用初始密码。同时,为确保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安全,领卡后应尽快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定点医院、零售药店的收费结算窗口或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修改密码。
此外,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原医保卡可正常使用,不影响参保人原有正常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如医保就医购药、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不过梧州市社保局将会根据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确定原医保卡停用时间,届时会提前进行公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到自治区内其他城市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凭社会保障卡和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介绍信》到转入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医疗费用方可在医院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