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是智能城市,至今并没有确切和广为接受的界定。但这一概念的内涵,和目前普遍使用的“智慧城市”很接近。关于智慧城市,我们有一个界定:智慧城市是以城市为主体形态、以城市信息化工程为基本实践手段而展开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也是以“真善美”为内在生产观念、以“科技智慧”、“管理智慧”、“人文智慧”为主要生产方式而推进的城市信息化建设过程。在比较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与智慧城市更强调“城市”、本身是一种城市形态有所不同,智能城市更强调“智能科技与产业”在城市信息化工程中的集成应用。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仅在于视角和落脚点。一些人喜欢强调和使用“智能城市”术语,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针对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二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智慧城市规划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华而不实”等突出问题,因而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要为智能城市规划建设作准确定位,首先必须梳理和把握全球和我国智慧城市(智能城市)的基本现状和发展态势。在全球范围看,智慧城市建设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以“数字城市”为中心的“科技型智慧城市”,重点是先进信息通讯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目的是提升城市的信息化水平;二是以“智能管理”为中心的“管理型智慧城市”,重点是信息通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目的是提升城市管理和运营的效率;三是以“智慧生活”为中心的“人文型智慧城市”,重点是信息通信技术在公共服务和文化消费中的应用,目的是提升城市的宜居度和人文关怀。我国的基本情况可以概括为,科技型智慧城市是主流,主要围绕着地理信息系统、遥感、三维仿真、数据库等展开,管理型智慧城市受到高度重视,基于数字化技术的数字城市、数字政府、数字交通等政务平台纷纷上马。而人文型智慧城市的研究、规划与建设才处于起步阶段。就此而言,“智能城市”可以看作是“科技型智慧城市”和“管理型智慧城市”的混合体,也是目前我国智慧城市(智能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主体形态”。
由于科技、管理方面比较容易引进或自主创新,所以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技术领域,中国赶超得很快,在一些局部已经领先,为智能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条件”。但其最大的短板恰是在于缺乏“人文型智慧城市”的规约和引领,忽视了“技术”与“人文”、“城市信息化”与“城市有机整体”的协调共生,背弃了“有价值、有意义、有梦想”的城市本质,往往导致城市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失去应有的目标。
这在当下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一是在智能城市和城市之间,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主要由信息技术企业主导,片面追求高技术应用或推销企业产品,使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城市其他板块和功能严重脱节,偏离了城市总体发展方向,导致“虽有利器,无所用之”;二是在智能城市内部,缺乏顶层设计规划,部门各自为战,企业多头并进,信息“孤岛”和“碎片化”问题日益严重,如同外表华丽但并不宜居的大都市,“成本很高,获得感很差”;三是在智能产业技术系统方面,缺乏兼容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和3S等关键技术,能够满足多种需求、实现多种功能的集成化主平台,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进行跨部门合作处理复杂、多样化数据的需要,“局部亮点不少,整体乏善可陈”;四是在信息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供给导向型模式,对市民的需求考虑不多。相关信息化、智能化工程也主要是为了方便政府部门的办公和业务,较少基于市民和企业的角度进行规划和布局。一些样板工程往往成为“中看不中用”的摆设。凡此表明,一种真正理想和完整的智能城市,距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目前最迫切的是在理念和战略上从技术语境和路径中超越出来。建设智能城市,首先要问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花很多钱,投入很多心血和精力,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涉及到什么是城市的本质?城市的本质在于提供一种“有价值、有意义、有梦想”的文明生活方式。它的建设不仅需要科技和社会的保障,同时比技术的、社会的还要“更多一些”,而那多出来的就是“文化和价值”。所以说,建设智能城市和建设生态城市、宜居城市、海棉城市等一样,只有把“人文型智慧”作为顶层设计,才能确保不脱离和偏离城市的“主题”和“灵魂”。
城市建设的最高目的,是既要有物质与技术的便利,有制度和秩序的保障,还要有人的幸福和梦想。与之相应,智能城市发展的最高理想也应是科技、管理和人文的有机结合和包容发展,全面满足城市化的物质基础、制度文明和人文精神需求。以“人文型智慧城市”为理念,是强调以城市的宜居度和人文关怀来引领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和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把科技这种“不可缺少的手段”和人文这种“不能抛弃的目的”充分结合起来,为早日建成“有意义、有价值、有梦想”的中国现代化城市提供全面的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平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