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黑龙江省日前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重点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等五大领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到2020年,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据了解,《方案》中提出,要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绿色食品”、畜禽产品、“菜篮子”、粮食(原粮)等产品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鼓励公益性农产品市场采用绿色市场认证;推广“二维码”以及包装标识,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制定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运行;加快建立全省粮食质量快速监测平台,完善粮食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要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发建设省级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鼓励边境口岸城市开展进口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要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需对其原辅料来源、产品销售去向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药品经营企业须对其购进和销售的产品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准确掌握原辅料的质量和其产品销售去向,并按有关法律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要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建设省级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以肥料、饲料、种子、农药、兽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推广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设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环节管理,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销售制度;引导省内重点农资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要推进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