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商南县检察院就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召开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联席会议,专门针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形成了统一意见。
会上,该院公诉部门及侦查监督部门就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电子取证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尤其对未移送电子证据存储的介质、提取电子证据未制作笔录、电子数据无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不重视保存电子数据完整性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以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律师针对电子证据所提出的辩护方向和辩护思路、对电子证据取证的争议问题等进行一一梳理和分析,通过深入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多的运用了网络科技来实施,尤其是侵财类和经济类犯罪, 而这类证据往往具有高技术性和无虚拟性,且容易被篡改和破坏,要求在调查取证中一定早提高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每个案件办踏实。”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提出道。
会后,三家办案机关对目前涉及电子证据的23件在办普通刑事案件整理出13条取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7条,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为加大犯罪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