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7月1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获得感。记者从会上获悉,到2020年,全省老年护理院达到200所以上,符合条件的参保老年人住养老院可刷医保卡。
医养现状
医养结合机构385家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在医养结合推进中,江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44.8%。在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专业机构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85家,床位6.2万张;其中护理院135家,入住老人20699人;康复医院99家,床位11313张。
目前,江苏苏州、南通、南京3市先后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省在医养结合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例如:苏州市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成效明显;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减轻失能老人照护负担;南京市居家护理、家庭病床服务等受到社会好评。
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介绍说,目前,江苏主要是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医养结合服务对居家、社区的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有待充分调动,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
推进内容
为老人建健康档案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江苏推进医养结合的重点任务。针对目前90%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6%—7%的老人选择社区养老、3%—4%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实际,《实施意见》将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放在首要位置。
《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加大居家和社区老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另外,还要支持和推广在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
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到底如何结合?《实施意见》中也提出了明确方案,例如: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即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实施意见》中明确,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
如何推进
将居家养老纳入医保
对于没有生病的老年人来说,如何“用活”医保卡里的钱是个问题。就如何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首要的就是畅通医保支付,加大保障力度。也就是说,今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住养老院可以刷医保卡。
《实施意见》中明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针对居家老年人,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医疗巡诊等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护理院(站)、康复医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等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相伯伟表示,还将通过持续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举措,推进医养结合。例如:鼓励企业建立年薪制,提升员工退休待遇;激励老年护理专业技师的培养,建立培训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