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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遇上人工智能 专家:过热需要冷思考
作者:赵瑜
时间:2017-12-11 15:28:21
碰上“法律与人工智能”“机器人断案”“机器人律师”这样的话题,脑洞便会被无限打开。
关键词: AI 法律 人工智能

  目前,只要提到“法律与人工智能”“机器人断案”“机器人律师”这样的话题,脑洞便会被无限打开。北京、江苏、山西、四川等全国多个省市基层政法机关已率先推出可以解答部分法律问题的“法律机器人”, 这些法律机器人主要是为帮助群众了解法律问题、协助执法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等。但对于“法律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目前也有诸多声音出现。

  近日,一场以“法律人工智能前沿问题”为主题的学术沙龙在四川大学举办。不少与会专家坦言,近几个月来,连续参加了多场关于法律与人工智能的研讨会,“这个话题太热了,需要降降温,看到好处的同时,也要思考其局限性。应该秉持谨慎乐观的态度,而不是盲目乐观。”

  效果

  费用计算功能受到群众欢迎 客观上统一法官的裁判尺度

  早在今年9月27 日,一款名叫 " 小崇 " 的法律机器人正式上线,该机器人为一款多功能应用型法律机器人,由成都市崇州法院自主设计,联合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发。据崇州法院院长张静介绍,自9月正式投入使用,“小崇”至今已访问了3万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5万次。“其中80%是来自于线下,20%来自法院的微信平台。总体而言,人工智能对案件的评估为群众提供了诉讼风险的参考,其中关于伤残等级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计算以及诉讼费计算这类实用功能,最受群众欢迎。”

  目前,“小崇”机器人回答的领域主要为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买卖纠纷、物业纠纷等六大类案件。数据服务公司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9月27日“小崇”正式上线以来,最常用的功能是咨询,其次为评估报告和解决争议的建议。其中,咨询最多的在婚姻家事板块,占比30%,其次是劳动纠纷,占比15%。而在对法官提供辅助方面,除了减少法官解答咨询的工作量,法律机器人还做到了将案件诉非分流,分流率达到20%。

  至于为什么选择这六个领域,张静表示,“经过调研发现,这六类占了我们基层法院77%以上的案件,而且其实这几大类也覆盖了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与“小崇”的问答互动,也是资料采集的过程,之后会自动生成风险评估报告,告知群众,也能及时规范他们的行为或者调整诉讼策略,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化解纠纷。

  此外,令张静意外的是法律机器人对法官的辅助效益。“最初打造‘小崇’时,主要为了方便群众,但后期我们发现法官也很推崇对智能机器人的应用,在案件的类型化处理、赔偿标准的计算等方面,节省了法官的精力并避免一些计算失误,客观上起到了统一裁判尺度的效果。”

  思考

  缺乏广泛实践 法律人工智能“过热” 应“谨慎乐观”

  “尽管国内多个地区的基层法院都在试点引入法律机器人,但总体而言,其在实践中的展开非常有限。大多都停留在话语层面,而不是实践层面,没有呈现一个全面的实施效果结论,只能说法律人工智能处于一个萌芽阶段。但话语方面却很热,学术界也很关注,从11月到12月,关于法律人工智能的会议,基本每周都在召开。这似乎呈现出‘观点先行、投入先行’的局面,法律机器人真正在庭审中的实际运用又有多少呢?”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说道。

  目前,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试点推出的法律机器人,其功能定位也有差异,如福州市闽侯法院的“小法”,在服务大厅进行普法和诉讼指南;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的“丰小宣”, 提供诉讼案件证据采信率预估、预测案件结果和行动建议;牛法网推出的“牛法·法律机器人”APP,主要服务于律师,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苏州市吴江检察院的案管机器人“苏检小智”, 检察官办案时可借助案管机器人根据已经制定的程序、证据、事实规则,全面阅卷并找到案件疑点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对此,左卫民认为,这说明当前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功能定位存在严重的差异性。“从顶层设计来说,法律人工智能是为了助力中国司法实现公正与提高效率,但落到各个地方上,想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之间的差异性明显。那么我们怎样去寻求统一呢?到底想借助人工智能解决什么核心问题呢?因此,我觉得对于法律人工智能的问题不能够太盲目乐观,应持谨慎态度。即便是实现案卷大数据化,那源头获取的资料是否完整也是问题。想要实现法律机器人审判,这条路还很漫长。”

  建议

  十年以上权威人士做算法设计者 人工智能应用需要媒体和学术界监督

  同左卫民一样,奔走于各个法律人工智能研讨会的成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蒋敏也认为,人工智能现下太“热”了,需要“冷”思考。“我们需要保持怀疑的态度,理性客观地分析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是过于乐观。”蒋敏建议,在研发人工智能产品时,应引入极富法律经验的人才,最好是有十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的人,转行来做算法的设计者,才能将法律和科技较为完善地结合起来,使其更具权威性。

  另外,当人工智能来了,为法律人工作起到了辅助作用,反之,法律人又能为人工智能做什么呢?蒋敏认为,法官可以在法律规制方面有所为。“比如一个新类型的案例出现后,法官通过研判,将其做成一个典型案例,输送到人工智能的算法当中。”

  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院教授李本认为,“在法律界,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共识,AI不能代替法官,法官有一定的作用,而且人工智能并不完全等于公正的判决。”同时,他还表示,在美国,对法律人工智能的算法研究多是由公司推动的,而媒体和学术界负责监督和批评。他认为,应用法律人工智能时,必须重视监督的作用并做到积极接受外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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