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联支付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变更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深人银函[2018]24号),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嘉联支付变更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
变更后,新国都将成为嘉联支付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2017年12月7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关于收购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
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国都持有嘉联支付100%股权。
新国都表示,收到央行的批复后,嘉联支付将尽快提交相关工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