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天津市建筑项目经理启用“电子身份证”(IC卡)。在项目经理IC卡启用前已在施的项目,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须随身携带项目经理IC卡。
从12月1日起,天津市建筑项目经理启用“电子身份证”(IC卡)。这标志着本市城建系统对建筑项目经理身份、招投标交易、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行为以及良好业绩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实行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施工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须同时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IC卡进行投标。招投标监管部门对中标的项目经理在IC卡上进行投标资格锁定;工程竣工后方可解除锁定,恢复项目经理的投标资格。
在项目经理IC卡启用前已在施的项目,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须随身携带项目经理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