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中心(Ss: 9; Se: 7; C: 4)
Wal-Mart(沃尔玛)是个很特别的例子。直到它向供货商发出“RFID强制令”一事广为宣扬,大多数人都丝毫不能理解“Wal-Mart是一家IT企业”的激进说法。Wal-Mart(还有Dell等)成功之道在于一种体制、模式创新,而非产品先进、人员出色,其创新的成功本身也是企业创新史上的一次创新。
事实上,在它的领域,我们可以视Wal-Mart为一家以新技术管理为骨架,披着零售外皮的“运营商”。提供终端消费者低价优质服务只是表象,Wal-Mart本质的与众不同存在于后端:它为行业制定规范,它设计产业链,它帮助供货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加快反应,它尽可能精简环节和加快资本、商品流转速度,它甚至可能提供融资。数据挖掘著名的啤酒-尿布案例也出自Wal-Mart(Wal-Mart做数据挖掘,发现买啤酒的人和买尿布的人很重合,就把这两样东西摆到一个位置去了:原来买尿布的大多数是父亲,他们出外采购经常就同时要买这两样。)
反观电信运营商,因为是用户通信终端的掌控者,处于和Wal-Mart相似的地位,如果想要有所突破,想要合理地统治行业,也需要一个创新的模式,其中对后端应该负有更大的责任。确实有很多工作等着运营商去做,从把(软、硬、内容)供应商当做基本服务对象开始。
软硬件厂商、SP、CP(这里统称供应商)竞合的必然结果是一些联盟、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和职能,但只有在运营商、用户施予足够的外界压力和参与的情况下,产业竞合才会健康,联盟等组织才能发挥实际作用。更理想的情况是,运营商直接发挥联盟作用。
知识中心的产生可能需要竞争驱动,即一个运营商竞争者为了争夺市场实施了知识中心策略,其他运营商才会投入进去;反过来如果大家达成默契,随其自然,很可能不了了之。
风险投资、猎头(Ss: 8; Se: 4; C: 5)
“知识中心”可归结为技术服务,此外,供应商还需要资金和头脑。运营商正有庞大的现金流和高屋建瓴的产业眼界。
我们曾说过一些中小CP有很好潜力但缺乏扶助、跨不过门槛、没有品牌的现象,对运营商这样的巨人来说,不需要多大代价就可以入股、投人。更多情况下,运营商只需要快速小额地支持供应商,或者拆借人力,就可以帮助产业链抵挡自然形成的暂时短缺,形成足够的凝聚力和抵抗力。
这是与运营商“开放的所有者”角色的交换,产业相互渗透的另一面。
整合者(Ss: 5; Se: 8; C: 5)
用户希望面对统一、简单、专业、适应的外部环境,使得自己可以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及其利润。而电信环境只是一部分。另一方面,当每个行业现有竞争者面临更多潜在竞争者的挑战时,都需要从其他行业寻求对用户的额外“抓力”和优势互补,这就是产业分久必合的源动力之一。
很多人都在说类似“电信步入行业应用阶段”的话,仅凭运营商自己是不够的。如果不能与企业、个人通信之外的业务有机整合,只是隔靴搔痒,无法降低用户复杂度、提升亲和力,满足不了前面所说的目的。
就单项来说,BPO(业务流程外包)是不错的尝试。有些企业已经在另一条道上走得更远。2004年11月3日,GE将其GECIS(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International Services,资本国际服务公司)的多数股权出售。此举意味着,庞大的GE选择了将其复杂的全球财务与会计工作外包给第三方。GECIS此前的主要任务是为GE旗下17个业务部门提供这些服务,此后GECIS作为独立实体,将接手其他客户的常年项目,例如NISSAN。而此时,大多数企业还倾向于认为财务系统是一个公司最核心的机密。
不妨设想这样的局面,企业抛弃他们过去的必备盔甲,将ICT、财务、HR、客服、物流……甚至一些权力(例如签订协议,同时分担风险)外包给专业的“外壳企业”,仅保留自己的“心脏”——企业的内外规模将大小互换,专属人力少,外部(重用)多。这是否是大趋势现在无关紧要,只要有可能部分实现,就是伟大的成功。如前面所说,是电信和其他行业相互需要,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积弱成强的途径。
代理人(Ss: 8; Se: 6; C: 7)
始终无法与真实世界相结合的增值业务是难长久的。因此,电信增值利润最终要落实到用户身份、支付、位置(归属)三要素。这三样东西都是敏感且零散的,但运营商可以掌握并帮助管理。
以广义LBS为例,在一个电信环境中,处于任何位置都汇聚信息,任何位置改变都有可能触发多项业务,这些信息和业务由运营商或SP定义并实现。假设有一业务专为仅通过IM联系、对其他个人情况一无所知的网友们服务,可用于指引网友见面,或在一次际遇中通知双方。显然,业务需要进行几项综合:各网友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移动终端)的捆绑,移动目标间的地理位置关系,业务计费付费。
在Internet环境熏陶下,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将尽可能少的个人信息外放,而当业务确实需要足够信息时,问题转换为将信息交给尽可能少的、可靠的机构,运营商是这种“代理人”的当然选择。
代理人的任务是保存和管理用户身份(真实和虚拟的),按时按需进行认证,按三方协定向业务供应商提供仅满足当时需要的用户实时信息,触发业务,以及操作现金流和物流。对用户来说,代理人是个人信息和CA的管家、业务的I/O,协调透明应用和信息安全;对供应商来说,他们看不到用户,只能看到代理人提出的需求,和业务费用。也利于模块化管理。
此外,我们曾讨论过的多种IM高级应用,也可以借助IM运营商的“代理人”力量,为广大用户聚合并承载社会资源。
联合服务投递员(Ss: 5; Se: 8; C: 9)
仍然站在这两个理论基础上:通信只是工具,运营商和供应商应该相互服务。作为“整合的力量”,运营商统辖了身后的队伍,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运营商还需要整合面前的用户,向供应商——身后的队伍——提供有效信息和传达通道;从另一角度,“代理人”同步传送用户的实时数据,“投递员”则异步地采集用户信息并储备。
有句很吸引企业家的广告词这么说:“我知道我有一半的广告投资是浪费的,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半。”就个人、企业的基本资料、喜好、消费、承受来说,银行和运营商是掌握相对充分的企业,而新经济下,这些情报越来越重要,并且其有效的收集成垄断趋势。运营商也确实有条件成为整个社会的渠道商。再加上得天独厚的本质,运营商就成为了企业最好的营销平台,一个狭义的类比就是电视购物、邮购目录。同时尽了平衡信息不对称的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