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晚报报道,12月13日,上海市消保委再度向“一卡通”讨说法,表示希望“一卡通”根据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
据新闻晚报报道,12月13日,上海市消保委再度向“一卡通”讨说法,表示希望“一卡通”根据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
自媒体报道北京公交“一卡通”押金诉讼和上海“一卡通”押金利息问题以来,广大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对此反响强烈。上海市消保委认为,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卡公司”)有“为市民服务、为交通运营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公益性定位,应当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就“一卡通”押金问题向社会公众作出明确、详细的解释和说明。11月29日,上海市消保委与交通卡公司主动沟通,希望其就押金用途予以回应。交通卡公司虽表示高度重视,但十多天来对于实质性问题始终未加以说明。
13日,上海市消保委再度公开表态,交通卡公司对于“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要以合法有效的数据、使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这笔押金是向消费者收取的,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
对于“一卡通”押金的定价,交通卡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四部委2001年颁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随着“一卡通”实事工程的发展作出调整,调低向消费者收取的押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