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自2008年2月1日起将全面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并开始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发放医疗保险卡。
据了解,山东淄博市自2008年2月1日起将全面开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并开始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发放医疗保险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是城镇居民就医的凭证
据了解,淄博市劳动部门将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的印制,全面展开发放工作,力争上半年,让所有参保居民全部实现持卡就医购药。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是城镇居民就医的凭证,城镇居民卡卡面主要包括:参保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主要功能是通过读卡器对持卡人的身份和持卡人的参保情况进行识别判断,同时对参保人发生的门诊费用进行实时联网结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社区定点定额管理。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应当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2月1日起,开始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卡
自2008年2月1日起,淄博市开始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城镇居民可以到社区参保登记点缴纳工本费申请办理制卡手续,中专、技校、中小学生在校学生,由学校集中收取工本费,统一办理制卡申请手续。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报登记表报送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保处汇总报送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卡。个别社区参保登记点、中心、居民个人急需办理医疗保险卡的,可直接到信息中心缴费办理。张店地区及其周边区县医保处可直接到淄博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领取。对于偏远区县,信息中心将制成卡批量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发至区县医保处;各医保处通知申领社区或单位领取。自参保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补、换卡的,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自2008年1月1日起,淄博市及区县所有参保人员发生住院费用时,须在住院两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本人医疗保险IC卡、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在联网医院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出院时一并进行联网结算。个体参保人员及部分无IC卡人员应手工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