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RFID项目电子标签、读写设备以及系统产品招标
作者:RFID世界网 收录
时间:2009-10-13 10:44:55
本招标项目基于RFID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高技[2009]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城投金卡交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以及系统产品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编号:TZC-2009-0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RFID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高技[2009]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城投金卡交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以及系统产品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重庆基于RFID的智能交通管理试点项目”在获得《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支撑并成功应用的“重庆交通信息卡”系统中,引入具有远程动态识别功能的射频识别技术,最终实现由电子化行驶证、驾照和牌照构成的“重庆交通信息卡”体系。项目于2009年3月被国家发改委列入首批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该项目首次在省级行政区域将RFID技术全面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与综合信息服务,所形成的机制、模式和技术规范,在全国有示范带动意义和推广、移植与应用前景,并有利于带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射频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本次招标针对“重庆基于RFID的智能交通管理试点项目”中的电子标签、采集系统设备及电子标签发行设备部分。
招标项目规模:100万张RFID电子标签及安装、49台台式读写机具、100套移动执法手持设备、50套车载执法设备、 300套路面信息采集点设备,以及路面采集设备、远程管理系统、电子标签发行设备安装调试集成工程。
计划工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壹仟伍百万元以上;
3.1.2投标人或其联合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分工明确,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资质和业绩条件符合3.1条的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0 月 10 日至2009年 10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 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伍拾元整。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 静
手机:13240907761 电话:010-88205060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yjjiangm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