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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犬只将植入电子标签
作者:RFID世界网 收编
时间:2011-07-19 08:59:18
在城区划定重点管理区,每只狗狗都将植入电子标签;由街道社区登记,每户限养一条狗;不能携犬进入公园、绿地、广场。昨日,绵阳市城管局邀请20名市民代表,对《绵阳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讨论。
   在城区划定重点管理区,每只狗狗都将植入电子标签;由街道社区登记,每户限养一条狗;不能携犬进入公园、绿地、广场。昨日,绵阳市城管局邀请20名市民代表,对《绵阳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讨论。对于禁止携犬只进入公共场所,代表们一致赞同。根据《办法》规定,如果犬只扰民,警告后不改正的,主人将受到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出台背景

  犬只饲养存三大问题

  昨日,绵阳市城管局副局长秦燚介绍,早在2004年,绵阳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一段时期里,城区犬只敞放敞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但最近这几年,城区犬只敞放敞养现象出现反弹,特别是沿江沿河、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尤为突出,虽进行过几次联合整治,但收效甚微。”秦燚说,目前城区犬只饲养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首先是敞放敞养严重,沿江沿河、广场草坪、休闲场所等处,犬只戏耍追赶、随意大小便的情况较为突出。

  其次,犬只监管、防疫有漏洞。据介绍,目前,绵阳城区有各类犬只7万只左右,但到畜牧部门登记建档和办理防疫的犬只只有近7000只,还有很多未办理准养证和注射犬疫疫苗,已办证的也有部分未防疫。

  秦燚说,绵阳城区养狗,第三个问题就是安全隐患。目前,绵阳市城区圈养的大型犬增多,且多以藏獒、狼犬、牧羊犬、猎犬等凶猛犬只为主,一旦失控将危害他人安全。

  《办法》内容

  拟收取犬只管理服务费

  《办法》提出,社区、村委会负责犬只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收取犬只管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多少?收后由谁管理呢?对于这些问题,《办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现场,有市民代表建议,可以收取200-500元管理服务费。秦燚表示,管理服务费肯定是要收取的,相关部门在听取市民意见后,将确定出最终的方案。

  每户限养一只禁入公共场所

  《办法》中计划划定,北到圣水铁路桥、南到南河大桥、西到辽宁大道、东到绵阳师院门口区域内为犬只重点管理区,须对所有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且在免疫时必须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重点区域内不能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办法》还提到,居民养犬应当符合相关条件,例如要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的住所等,符合条件者,每户仅限养一条。关于携犬到户外活动,《办法》拟定,犬主须携带养犬登记证,并为犬只佩戴免疫标志。外出犬只须由成年人用不超过两米的犬链牵引,同时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

  犬只扰民 罚款200~500元

  《办法》中提出,违反本办法规定,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由犬只主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报告疫情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吊销《犬只登记证》。

  绵阳市城管局副局长秦燚表示,目前,《办法》正在征集市民意见,市民有建议可以拨打12319。22日意见征求结束后,将《办法》进行修改,然后报呈市政府审批。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市民代表声音

  收取服务费,这个是必须的。养狗,养的就是一种责任,有些人图一时好耍,买一只狗养两天就扔了,导致了大街上流浪狗的增多。收取服务费,这部分人就不会随意养狗或者扔狗。———市民代表苏女士

  收取的费用找一家单位统一管理,具体支出可以用在环卫身上。环卫工长期在大街上清理狗粪,做出了很大贡献。———市民代表郭大爷

  严禁带入公共场所,这个很有必要,我见到很多遛狗的人,狗随处大小便后,主人也不管不问,任其自然,严重影响环境。———市民代表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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