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出台《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启动了新一轮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此次补贴对象是全县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所登记的能繁母猪还必须佩戴RFID电子耳标并输入相关信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近日,景宁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出台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针对上半年以来全国生猪供给偏紧,价格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中央及时研究出台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景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浙江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2011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对今年能繁母猪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实施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此次补贴对象是全县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又称成年母猪或基础母猪,所登记的能繁母猪还必须佩戴RFID电子耳标并输入相关信息。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能繁母猪调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经两人以上现场签字,张榜公示后,于8月22日前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并报省里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