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制造大国,但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研发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的问题十分突出。《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坚持把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加快推动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工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
建国60多年来,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目前,在载人航天、大型运载火箭、月球探测、卫星导航、高性能计算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核电技术、支线飞机研发、通信技术等当代科技的尖端领域,取得一大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一大批高档数控机床新产品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工业装备保障能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国民经济重点建设提供各种成套设备。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国产机组已达80%以上;年产千万吨级大型炼油设备,国产化率达90%;国产100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国产750千伏交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已投入运行;日产10000吨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100万吨乙烯、30万吨级合成氨、百万吨级钾肥等一大批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实现自主化。机械工业主要产品中约有40%的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0年,依托工业企业设立了12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729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53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已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总数的53%。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研发能力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成为“大而不强”最基本的特征。从研发投入看,2009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69%,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不仅在研发投入占比方面低于跨国公司,在研发投入总量上更是远远落后。以微软公司为例,2010年研发投入高达86亿美元,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4.6%。从专利水平看,2010年,我国申请PCT(国际专利合约)专利12,337件,仅相当于美国的1/4、日本的1/3,平均每1.3亿美元出口才有1件国际专利申请。除华为、中兴等个别企业与国际同行具有数量相近的专利外(专利授权相互使用),其他大企业专利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从标准来看,以我国企业牵头的成为世界主流标准少之又少,仅有TD-SCDMA等少数几个。跨国公司控制了产业核心技术,在产业链的上游赚取了大量利润,而我国众多的制造企业则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这种发展方式带来的后果就是我们经济增长付出的代价太大,资源能源利用率不高、环境污染较大,获取的回报较低。要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并以此为突破口,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规划》提出,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技术创新的主要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重点骨干企业达到3%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攻克和掌握一批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核心技术,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关键装备、技术标准取得突破。
二、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必须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真正主体地位。企业是市场活动最直接的参与者,对市场信息反应最灵敏,能够从市场需求变化中产生创新灵感和创新意愿。市场需求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技术创新的成果需要企业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把技术创新成果传递给市场需求方和消费者,企业也必然是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体。企业需要使用更先进的技术实现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检验检测等手段的升级,企业自然也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支持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对建设创新型国家至关重要。
《规划》提出,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这就要求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在以应用为目标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建立由骨干企业牵头实施的机制;对于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在政策和投入上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共建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广大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创新;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重要试验设备等科技资源等。
企业要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规划》提出,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一方面,企业有自觉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建立技术创新投入的机制。当前,主要是要将国家有关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落到实处,如落实研发投入的加计扣除政策等。通过财政投资、税收政策、政府采购、财政贴息、融资担保以及设立企业创业发展基金等措施,为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激励措施,帮助企业降低获取高新技术的成本和风险。要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杠杆和增信作用,更有效地把政府资金和自筹资金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
《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相关措施,如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骨干企业建立海外研发基地,收购兼并海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升协同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等。
三、健全产业创新体系,攻克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
目前,我国工业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少,部分产业的核心技术严重依赖国外。如深水海洋工程前端设计开发能力严重不足,核心设计缺乏,70%配套设备需要进口;深水钻井船,SPAR、TLP平台等高端产品以及动力定位系统、单点系泊装置等核心配套设备尚处于研究起步阶段。由于核心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难度大、周期长,特别是在基础材料、关键工艺、核心元器(部)件、系统集成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是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我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产业共性技术是指能够在多个行业或领域广泛应用,并对整个产业或多个产业产生影响和瓶颈制约的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有稳定的科研队伍和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撑。这就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规划》提出,要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面向主要工业行业,依托大型转制院所和骨干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健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体制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产业联盟是某类企业或单位为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自愿开展相互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典型的模式有研发合作产业联盟、产业链合作产业联盟、市场合作产业联盟、技术标准产业联盟等。产业联盟目前已然成为一种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提出,要推动建立一批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创新战略联盟承担重大研发任务,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TD-SCDMA及长期演进(LTE)技术、支线及通用飞机、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物联网、云计算、应用电子和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等若干新兴产业领域,推动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重点产业联盟发展。
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直接关系我国的工业水平和竞争力,在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安全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规划》提出,要以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领域为重点,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推进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突破和掌握先进制造、节能减排、国防科技等领域的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同时,要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加快提升制造业领域知识、技术扩散和规模化生产能力。
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重要法律制度,运用知识产权赢得市场竞争先机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工业领域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于增强工业自主创新和风险应对能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提出,要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等专项,开展重点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布局分析与评估、共性和热点问题研究;支持企业在掌握核心专利技术基础上联合将专利纳入标准,开展标准中专利处置、评估与利益分享机制研究与实施。在产业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推进“百家企业”试点推广宣传。
二是激励和推动创新成果保护、扩散和转化。依托产业基地,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知识产权宣传、实务培训与咨询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试点示范、关键核心专利技术扩散和转化等,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工作基础条件好的典型平台,开展“样板”式推广。
三是产业知识产权预警与纠纷应急机制建设。支持企业和行业机构开展专利检索、动态跟踪、风险监测与应对,推动建立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数据库;开展重点行业、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态势分析研究,支持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态势分析与发布平台;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五、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工业标准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标准已经成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技术支撑。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工业行业存在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水平不高、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匮乏、标准更新不及时等方面问题。加快建立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强化标准实施,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成我国工业标准化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规划》对加强工业行业标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标准要在产业发展中有效发挥技术基础作用,必须以一个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完善的标准体系作为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对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了归口管理的19个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的标准现状,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标龄5年的、共计2.4万项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要进一步紧密契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方向,建立和不断完善科学合理、支撑产业发展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技术融合、产业融合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标准,及时将自主创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有利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夯实新兴产业基础能力和竞争力。
三是健全工业产品的安全、可靠性、环保和能效标准。传统产业节能减排以及电子电气、关键零部件等工业产品的安全、可靠性、环保、能效等日益成为各国产业关注的焦点。要借助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以标准化的手段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和节能减排,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支持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通过完善国家、企业现有实验条件,搭建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综合试验环境,实施标准符合性认定和标准实施评估等手段,积极开展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研发、评估和试验验证工作。
五是促进自主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目前,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仍然缺乏,国际标准化专家少,在国际上话语权还比较薄弱。要积极支持国内企业同步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我国自主技术成为国际标准,通过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打破以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非关税手段设置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六、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没有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作支撑,要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规划》专门提出了“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是加快培养重点领域紧缺的专业人才,积极落实“创新人才推动计划”。围绕我国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先导,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大力培养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的紧缺人才。在重点领域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尽快培养一大批在高新技术、新材料、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
二是加快造就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以选好、用好一批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科技骨干为载体,形成高层次人才的竞争机制和人才梯队。通过项目支持、进修深造、科研创新等方式,切实把科技骨干培养为专家;通过遴选出来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发挥“传、帮、带”作用,把技术人员逐渐培养成技术骨干。在新兴领域培育和建设产业创新团队,在若干重点领域培养高层次的行业领军人才。
三是注重一线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随着经济建设向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转移,高技能人才对加快产业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越来越凸显,要深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职业资质认证工作,为一线工作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建设培训基地,搭建实践平台。
四是加强中西部地区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改善西部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机制。做好中西部地区人才的规划,加强中西部地区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培养和造就产业技术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