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粤通卡用户:
按照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要求,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将于2014年4月28日起正式切换升级为国家标准,并明确2014年4月28日-6月28日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兼容“过渡期”。过渡期内,地方标准电子标签套装用户正常使用。
2014年6月29日零时起粤通卡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1、地方标准粤通卡(单卡)及国家标准粤通卡(单卡)均可作为支付卡使用,用户在入口时需领取通行卡,出口可刷粤通卡缴交路费;
2、未完成升级的地方标准电子标签套装用户将不能通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用户需走人工车道领取通行卡;国家标准电子标签套装用户可正常通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
3、通行自助发卡车道时,只有安装了国家标准电子标签的套装用户可正常刷卡通行,其他用户均需领取通行卡。
为确保您能继续正常通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自2014年4月28日起,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将无偿提供国家标准电子标签套装产品给地方标准电子标签套装用户使用,单卡用户无需更换,可正常作为支付卡使用。
为方便广大用户有序办理,请及时登录粤通卡www.96533.com网站预约登记,选择就近的地点办理。粤通卡电子标签升级换代后,通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更稳定、更快捷,全国联网后可跨省使用。详情请留意网站公告和营业厅宣传。
特此公告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