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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民信息一卡通”离不开诚信与法治
作者:张玉胜
时间:2015-04-21 08:53:06
实行公民信息“一卡通”制度,还需将对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置于科学、诚信、法治和效率的规范化管理轨道,谨防弄虚作假、隐私外泄、信息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共21条,涉及社会治安防控的多个领域,包括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

  《意见》明确,中国将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统一共享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探索建立公民所有信息的一卡通制度。

  无论是从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信息融合的部门间沟通层面考量,还是就有益于减少民众奔波、提高办事效率的便民利民角度解读,建立以身份证为依托,融入包括教育、社保、就医等各类公共服务信息的“一卡通”制度,都是顺应数字化发展、体现效率化管理、诠释以人为本理念的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堪称彰显现代文明发展进步的标志性大事。

  不过,随着身份证担当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集大成”角色和建立由实名登记汇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人们在充分享受“人在网上走、事在格中办”的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势必关注和担忧包括公民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信息安全风险。实行公民信息“一卡通”制度,还需将对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置于科学、诚信、法治和效率的规范化管理轨道,谨防弄虚作假、隐私外泄、信息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实行公民信息“一卡通”制度,必须首先保证“入库”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度,防止虚假和失当的信息干扰社会、混淆视听、误导受众。这不仅需要从技术性的角度出发,配套相关方面的实名登记制度,以确保“入库”原始信息的真实可信,并同步建立错误信息的发现和更正机制,更需从思维认知的深层次倡树诚信美德的回归。

  更为重要的是,要以法治的模式践行与维护公民信息“一卡通”制度,尤其要完善对“入库”信息监管和使用的问责与处罚机制,让鼓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严打敲诈者成为“一卡通”的管理常态。推行公民信息的“一卡通”制度,不只是一次信息整合的技术性革命,更是对公民诚信和社会法治的现实拷问。中央将推行“一卡通”制度纳入《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本身,就传递出法治化和系统化的管理寓意。由是观之,唯有用救赎诚信和完善法治“双管齐下”的思路打理,这场利国利民的社会管理改革,才会好事办好、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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